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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或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
2、重度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3、本品不能与利福平合用,因其能够大幅降低洛匹那韦的血要浓度,从而显著降低其治疗效果(参见要物相互作用)。
4、本品与氟替卡松丙酸酯联合使用可增加血浆中氟替卡松丙酸酯浓度,并导致血清中皮质醇浓度明显降低。
5、当本品与吸入心皮质类固醇联合使用时一定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