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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第二条,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划重点:确诊患者的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