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我国还是世界,有一个规矩是人类互通的。那就是,杀人者,要付出对等的代价。中国很早就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说法。而且,还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为的就是稳定民心,以维稳自己的统治。但是,有一个国家的一个时期却例外,在那个时期,杀人竟然不犯法!虽然我们都知道,日本这个国家,向来很不正常......但是,向这种杀人不犯法的制度,为什么会存在呢?
日本幕府是古时日本一种权力曾一度凌驾于天皇之上的中央政府机构。其最高权力者为幕府将军。在这一点上,可以看出。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与日本古代的政治制度是完全不一样的。在中国古代,一般是文人管武人,很少出现武人管文人的请况。但是日本却相反。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请况呢?大概是因为日本人的信仰和天皇相连。所以,即便大将掌握了权力,也不会去招惹天皇。而天皇的政治衣望也比较薄弱。所以就使得这一种形式的政权得以长久。
而中国,武士掌控权力的请况,以董卓,司马懿为例。他们会扶持相对弱小一点的君主,扶持一个傀儡。但是,对这个傀儡绝对不会忠心。而且,很快就会谋反篡位。而日本幕府的请况,就类似于董卓,司马懿。只是争权,而不是谋地位。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区别呢?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日本古代把天皇当做信仰,所以,即便有了权力,也不会自己当皇帝。而中国古代,没有这种信仰,人人都想当皇帝。这只能说明,中国人实在是太聪明了,知道皇帝不值得当信仰。
那么,在日本幕府时代,杀人为什么不犯法呢?这也是由于日本长期的等级观念所决定的。当时,日本的等级制度,分别是:大名、武士、秽多、非人。这种等级是严格确定的,而且是世袭的。而“非人”相当于我国古代还没有废除奴隶制度时的“奴隶”。所以,既然取名字就叫做“非人”,说明日本人自然不会把“非人”阶层的人放在眼里。所以,当时的日本武士,杀“非人”是不犯法的。顶多是被幕府的大名教育几天。
但是,这也不代表武士杀人完全没有任何的限制。但凡杀人的武士,必须向大名说明具体的原因。并且要提供大量的人证物证。当然,有时候,这些都只是走个形式,即便真的杀了人,也不会受到多大惩罚。可如果杀的人太多了,恐怕就会受到比较严厉的惩罚。其实这就只是一个“度”的把握问题罢了。所以,并不能说日本幕府时代杀人完全自由。但是,武士偶尔杀两个“非人”阶层的奴隶,是不会受到多大惩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