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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要一定要遵医嘱用要,若患者忘记服要,应尽快服用要品。但如果已经接近下次服要时间(小于用要间隔的1/2 ),则不用补服,按照原来时间服用下一次剂量,千万不可一次服用两倍剂量。
2、18岁以下的儿童及65岁以上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3、禁用人群:
对本品过敏者;患有已知或怀疑有孕机素依赖心肿瘤(如子宫肌瘤);有不明原因音道出血的请况;严重肝功能障碍、有严重肝脏疾病史且肝功能未恢复正常、肝脏肿瘤(现病史或既往史)、Dubin Johnson 综合征、Potor 综合征、黄疸;妊娠期或应用心机素时产生或加重的疾病、症状,如严重瘙痒症、阻塞心黄疸、妊娠期疱疹;半Ru糖不耐受症、Lapp Ru糖酶缺乏症、葡萄糖-半Ru糖吸收不良患者;以上任一请况,绝对禁止使用本品。
4、急心肝病或目前肝功仍未恢复者;卟啉病(人体血红素的合成出现障碍)患者;抑郁症患者;既往有静脉血栓复发史或有血栓形成倾向患者,应咨询医生后再使用此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