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道夫·艾希曼(德语:Adolf Eichmann,1906年3月19日—1962年6月1日),纳粹德国高官,也是在犹太人大屠杀中执行”最终方案“的主要负责者。被称为”死刑执行者“。
艾希曼出生于德国的索林根,由于小时候肤SE较深,而被同侪笑为犹太人。之后艾希曼加入纳粹党,1934年由于负责达豪集中营而受到海德里希的赏识;1937年艾希曼曾经前往海法与开罗,研究将犹太人移住巴勒斯坦的可能新,后来艾希曼向纳粹方面以经济理由反对将犹太人移往巴勒斯坦的计划。
二战后,艾希曼曾试图逃离,但被美军抓获,之后逃TUO,流亡到阿根廷,一直到1960年,被以SE列的请报部门查获到下落,并与5月11日运到以SE列,最终于1961年因反人道罪等15宗罪上诉,并于1962年被处以绞刑。
阿道夫·艾希曼出生於德国的索林根,由於小时候肤SE较深,而被同侪笑为犹太人。之后艾希曼加入纳粹党,1934年由於负责达豪集中营而受到海德里希的赏识;1937年艾希曼曾经前往海法与开罗,研究将犹太人移住巴勒斯坦的可能新,后来艾希曼向纳粹方面以经济理由反对将犹太人移往巴勒斯坦的计划。
1942年艾希曼出席万湖会议,并且被任命负责屠杀犹太人的最终方案,并且晋升中校;将犹太人移送集中营的运输与屠杀作业大部分都是艾希曼负责。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艾希曼被美国俘虏,但之后逃TUO,在经过漫长的逃亡旅行后,艾希曼流亡到阿根廷。但是以SE列的请报部门摩萨德却查出艾希曼的下落,并且于1960年5月11日将其逮捕,并秘密运至以SE列。艾希曼的逮捕方式由于类似绑架,也引发阿根廷与以SE列的外交纠纷。1961年2月11日艾希曼于耶路撒冷受审,被以反人道罪名等十五条罪名起诉;这次的审判也引起国际的注目,由于有不少的大屠杀受害者出面作证,以SE列政府将艾希曼安排在防弹玻璃后方受审。艾希曼面对对其犯罪的控诉,都以“一切都是依命令行事”回答。同年12月艾希曼被判处有罪并被判处死刑,1962年6月1日艾希曼被处以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