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其雏形出现于努尔哈赤创建后金之时。1622年(明天启二年,后金天命七年),努尔哈赤按照部落贵族共同议事的传统,令八旗旗主即八大贝勒(亦称八王)“共治国政”,参加后金的决策会议,共同处理军国要务。第二年,又设八大臣以辅佐之,称议政大臣,与八旗旗主一起议政。皇太极嗣位后,为了扩大自己的权力,有意识地抑裁大贝勒的权力,并逐步提高议政大臣的地位,“设八议政大臣……总理一切事务,与诸贝勒偕坐议政”(蒋良骐:《东华录》卷1)。1637年(崇德二年),最后确定了议政王大臣会议作为中央辅政机关的地位。为了加强君主专制,雍正时设军机处,由皇帝选调亲信大臣组成。军国大事完全凭皇帝裁决。
清王朝统一全国后﹐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成员有较多的增加﹐贵族中除亲王﹑郡王﹑贝勒参加议政外﹐贝子及公一级也有参加议政的。议政大臣除满洲八旗的固山额真和大臣外﹐蒙古八旗(见八旗制度)的固山额真及六部满﹑蒙尚书也列为议政大臣。其它如皇帝的侍从官员──内大臣﹑侍卫﹐以及王﹑贝勒府中的长史﹑旗下闲散等﹐也有被列为议政者。汉军八旗的大臣如范文程﹑宁完我等人也曾一度参预议政。当时在内廷还专设“议政处”﹐作为议政王大臣的办公处所。凡军国重务﹐不由内阁票拟者﹐皆交议政王大臣会议。其议政形式有二﹕一为廷议﹐一为交议。在清王朝统一全国过程中﹐用兵频繁﹐军请险急﹐议政王大臣会议对重大决策曾起过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