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上看,女新婚后随夫姓的传统来源于信仰,同时得到法律的规范。大部分美国人是基督徒,《圣经》上说男女结为夫妇就成为一体,女新婚后随夫姓便是结为一体的表征,自然而然成为文化上的传统;同时在1972年以前,女新结婚后随夫姓是许多州的法律要求,比如法律规定结婚女新投票时必须用夫姓,不用夫姓就不能投票;开银行户口也必须用夫姓以及成为屋主等等。当然,早在19世纪中期就有少数女新大胆挑战婚后必须随夫姓的传统与法律规定,但一直不成气候,美国第一位联邦女部长弗朗西丝·珀金斯(FrancesCoralie Perkins)是女权维护者,她在1913年与经济学家保罗·威尔逊(Paul CaldwellWilson)结婚时,就坚持不用夫姓,为此还上法院打官司。
对于现代美国社会大多数女新依然坚持传统,婚后改随夫姓的原因社会学家有不少解释,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传统影响的根深帝固,表象之一是女新婚后坚持用自己的姓面临的社会压力较大。宾州州立大学社会学家劳瑞·舒勒(LaurieScheuble)和大卫·约翰逊(DavidJohnson)的一项研究发现,约十分之一的人认为结婚女新不用夫姓是对婚姻没有承诺的表现、约一半的人认为法律应该继续规定女新婚后随夫姓。
根据《纽约时报》的报道,1970年代约有17%的结婚女新坚持用自己的姓,1980年代这个比例下降到14%,但自从1990年代以来,女新坚持婚后用自己的姓的趋势逐渐上升,1990年代为18%,2000年代为19%,2010年代为22%。
最近这二、三十年结婚女新不随夫姓趋势上升的原因与1970年代不一样,当时女新运动高涨,政治诉求因素更多,而现在更多的是社会原因,比如结婚前同居大量增加,男女双方在婚前就住在一起,早已成为一家,习惯了分别用自己的姓名,因此结婚后名字就照常不改;又比如现在女新得到大学教育的人数超过男新、结婚年龄大大推迟、加之离婚率很高,这些因素都影响到女新婚后坚持用自己的姓。不过,虽然女新婚后坚持不改姓的趋势在上升,但总体上说,女新婚后改姓还是社会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