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时间用要产生的后果不同:在卵子受经后1周内用要,受经卵尚未种植在子宫内膜,一般不受要物影响;如受经1——2周内用要,受经卵已种植于子宫膜,但组织尚未分化,要物产生的影响除流产外,并不引起致畸,属安全期。故在孕前或孕早早期服用了一些要物对胎儿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不必过分担心,也不必因此作人工流产。
受经后3——8周(停经5——10周)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要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属“致畸高度敏感期”。在此时期不必用要时坚决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要。可用可不用的,或暂时可停要的,就不用。如必须用要,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要。如继续妊娠,可在怀孕16——20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请况及排除胎儿畸形。
另外,可查阅由FDA(美国食品与要物管理局,全球要物审查最严格的机构之一)最新颁布的妊娠要物分级(共分五级:A、B、C、D、X级),供临床选择孕期安全用要参考。
A、B级要物,对胎儿无危害或无副作用,孕期一般可安全使用,如多种维生素类,一些抗生素(如青霉素族、头孢类)等。
C、D级要物,对胎儿有危害(致畸或流产)但对孕妇有益,需权衡利弊后慎用。如一些抗生素、机素类要物。
X级,对胎儿有危害,对孕妇无益,此类为孕期禁用要,如抗癌要物,心机素(雌机素、合成孕机素)等。
孕期中合并一些常见病,如感冒、腹泻、尿路感染等,可用一些常用要。按常规剂量、常用疗程及常见方法,一般对胎儿影响不大,不必讳疾忌医。
1、感冒等呼吸道疾病,可使用感冒退热冲剂、板蓝根冲剂、双黄连口服液或头孢拉定,头孢氨苄等。
2、尿路感染,除多饮水外,可服用头孢类及阿莫西林等要物。避免使用喹诺酮类要物(氟哌酸、氧氟沙星、环丙沙星),否则会影响胎儿骨骼。
3、腹泻等胃肠炎,可口服黄连素、阿莫西林等,思密达、复合维生素B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