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早期(12周之前)至少1次产前检查确诊,怀孕后在停经12周内应建立孕妇保健手册(卡),同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初诊正常后可在1"2月后复诊。
二、孕中期(13"27周)每四周(一个月)进行一次产前检查,根据医生建议,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查。
三、孕晚期(28周之后)孕28"36周之间共检查8次,每两周进行一次产前检查,孕36周后开始每周进行一次产前检查。
定期检查可以确保准妈妈健康地渡过妊娠期和分娩出健康的宝宝,若检查没有意外的话,整个孕期9~13次;若出现意外根可根据请况来增加检查的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