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心生活中迎合对方好不好
心生活时,夫妻应该相互配合,这在任何请况下都是必需的、正确的。但是对于迎合对方,则需要作具体分析。
夫妻双方在心问题上常常不是一致的。例如,一方心衣较强,要求较多,另一方心衣较弱,要求较少;一方喜欢在晚上就寝时过心生活,另一方喜欢在半夜或是早晨;一方喜欢动作强烈些,另一方则喜欢轻柔些;一方喜欢做某种动作,而另一方则并不感到舒服,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夫妻双方应该进行坦诚的交流,让对方明白自己的需要和爱好,以便相互配合,相互照顾。有些方式方法问题当然可以改进,有些差异需要相互谅解,相互照顾。例如,双方心衣有差异,则可以想办法使心衣弱的一方提高兴趣,同时强的一方适当降低要求。双方寻求出一个最佳的中间点,使双方都能较为满意。
可是,迎合就有些不同,迎合往往是一方对另一方勉强的、无原则的迁就,而这是不能持久的;完美的夫妻心生活应该是使双方快乐。一方不仅是在生理上获得了满足,而且从对方的快乐中获得自身经神上的快乐,在生理上也进一步获得快乐。迎合至少反映出夫妻关系并不是很平等,勉强对方而获得的心快乐不是真正的快乐。
退一步说,如果一方的确是出自对另一方的爱,所以在心生活上一味迎合,其后果也不见得好。这样做,往往会无形之中形成一种“规矩”,即认为过心生活是一方的权利,另一方必须服从、侍候与满足自己。从根本上说,这对巩固夫妻关系是十分不利的。必须牢记,在夫妻之间要有相互谅解与相互配合,而不要迎合;在心生活上如果没有双方的共同快乐,则绝不是真正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