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十年代的时候,有人家里生多了小孩就会养不起就会送人,尤其是女孩。
我就是被送的小孩中的一个,我后妈没有生育能力,带了我之后又带了一个弟弟。
她自己没生过孩子,所以根本就不知道什么事母爱,也不知道怎样疼爱孩子。
我的养父是乡下的一个赤脚中医,按理说家里的条件也算是不差的,可是我却没有机会接触到学校。
我比弟弟大四岁,年幼而且发育不良的我,每天除了要包揽家里所有的家务活外,还要负责接送弟弟上下学。
那个时候是没有雨靴的,一到下雨天便是我背着他走几里的山路回家,时常莫得脚肿开裂。虽然艰辛,可欣慰的是弟弟很多年之后任然记得我为他所做的一切,对我格外的好。
我在养母的心里,可能就是个多余的人吧!可能连她自己都后悔领养了我这么一个女娃。
所以,挨打便成了家产便饭。
二我的养父终日在外面行医,也是不知道的,就算是偶尔几次发现了,养母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证明我的确该打。
所以我身上的淤青常年不散,总是这里好了,那里又青了,日子过得就像是修罗场,每一天都是煎熬。
就这样熬过了十几个春秋,从开始的大哭求饶到最后的彻底麻木。家,对于我来说只不过是一个栖身之所。
随着我渐渐的出落的漂亮了,养母对我的恨意和埋怨也越发的明显了。在她看来,我不过是家里吃闲饭的赔钱货罢了!
住在隔壁的伯母见我终日过着这样不是人的日子,便想给我说一门亲事,让我早点离开这个地方。
可是养母却想要丰厚的彩礼,硬是要把我嫁给邻村死了老婆的张财主家。
幸好,我的养父这个时候占了出来,将我许配给了同村的一户人家。
到他家后,我才知道原来按照辈分我该叫他一声表叔的。
我养父却告诉我,我既然是带的,也就不用在意这层关系了。
于是,我就嫁给了大我四岁的表叔。
可是令我没想到的是,本来看上去贫穷的表叔家日后会过的这般的好,在村里也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富有。
二我那养母,后来随我的弟弟到了城里,没多久便得了老年痴呆,终日额乱走。
老天似乎是要我那受尽宠爱的弟弟回报养母对他的疼爱,那些年,我养母把弟弟一家都折磨的很惨,几乎是惶惶不可终日。
而老天似乎也是极其公平的,我的晚年生活安逸祥和,无比的舒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