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华容区检察院检察官三次参加案件协调会,审查了嫌疑人笔录等200余页案件材料,从审查逮捕角度,就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如何取证、同案中的罗某是否适用交通肇事共犯、从民事角度如何追责等案件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提出有针对新的意见,引导侦查,并为将来审查案件打下了基础。
12月26日下午,湖北省鄂州市“12.2”重大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被移送华容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当晚,承办人加班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等材料。
12月27日上午,检察机关提讯李某后,中午马上返回组织人员进行讨论、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对李某作出批捕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同时,华容区检察院还向公安机关发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提出搜集、固定证据的建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