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合肥12月29日电 (张俊)12月29日,安徽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科研人员在使用科研项目资金时将有更多“自主权”。
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孟照红表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具有引领作用。过去,有部分高校、院所和科研人员反映改革获得感不强,科研项目存在“过细过繁”、“重物轻人”等问题。
这些问题有些属于政策已经明确,但还需要落实细化;有些属于项目和资金管理需要研究改进和完善;还有些涉及事业单位管理ti制、收入分配制度等深层次问题。这些问题困扰着科研人员,制约着科研项目的开展。
孟照红介绍,出台的《实施意见》将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资金使用更多的“自主权”,具ti表现在扩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自主权和扩大高校院所财务自主权。举例说,提高公开竞争研发项目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科研人员绩效机励力度,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科研项目完成后,剩余资金可在2年内结转使用。
安徽省科技厅条财处处长李静表示,《实施条例》简单来说,就是给科研人员解除了很多负担,过去资金的使用需要繁琐的程序和时间,但现在对接了财政一ti化管理系统,简化了过程。这种“松绑+机励”的方式,增强了科研人员的获得感。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机化安徽创新创造活力,为加快实施创新发展行动、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科教大省提供有力保障。”孟照红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