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鄂州(湖北)12月29日电 记者刘志月 记者今日获悉,湖北鄂州官方公布消息,检方已批准逮捕造成18人死亡的“12·2”重大交通事故肇事案犯罪嫌疑人李某,遇难者亲属均已得到相应赔偿,事故善后工作均已妥善处理。
2016年12月2日清晨,鄂州市红莲湖新区大雾笼罩,能见度不足100米,嫌疑人李某驾驶一辆核载9人的二手小客车,从红莲湖新区陆续接上19名农民准备去武汉市务工。6时05分,李某驾驶着超载的非营运车辆行至葛庙路(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至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栈咀段时,为避让对方来车,李某处理不当,致车辆冲向右侧湖中。除李某跳车逃出、潘某(女)被甩出车获救外,车内18名农民工被困溺水身亡。
鄂州市华容区检察院日前对外公布消息,第一时间获得消息后,该院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工作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面掌握案件请况,侦监检察官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反渎检察官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