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阮晓东以各种名义向老板朋友索钱索物,随后留下一纸借条以示“清廉”。结果,正是这些他眼中的“护身符”,成为其贪污受贿的明证。最终,阮晓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是我耍小聪明,自认为不直接拿老板的钱,向他们借钱不会有大问题。”从阮晓东的忏悔中,可以看出“借条腐败”的心理基础。首先是侥幸心理,自以为“借钱”不是受贿,“借条”可以给自己打掩护。他花费577万元购买高档别墅,也以为房产信息不联网不易被发现,直至案发时都未向组织报告。
其次是寻租心理。老板不是“散财童子”,钱借谁不借谁,关键看能否给自己带来利益。阮晓东所谓的“借钱”,根本不是朋友间的帮忙救急,实质上就是权钱交易。他瞄准的“借钱”对象,全是其服务对象,“借钱”之所以发生,也靠的是权力的催化作用。阮晓东以手上的拿地指标,与企业主合伙买地建厂房,再转卖出去,这成了他的生财之道。在“合作”的过程中,老板们渐渐成了他的“赞助商”,各种敛财的“借条”也就越来越多。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曾有“窃书不能算偷”的一番怪论,而“借条腐败”的案例,则让人们看到了腐败分子如何挖空心思、想方设法为其违纪行为洗白的伎俩。相比赤罗罗的一手给钱、一手滥权的交易,像“借条腐败”这样的新型腐败方式越来越多样,也越来越隐蔽。
明明是受贿,有的人辩解说这是“朋友帮忙”,有的打着“人请往来”的幌子,还有的披上“理财投资”的包装。前不久出庭受审的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也是欣然接受其管理下的国企给予的“内部价格”,买下的5套房的价格和市场价格之间,相差达到2000多万元。这同样不是什么市场优惠,而是不显山露水的利益输送。
民间有句俗话,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而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公权力是绝对不能借的,通过权力效应去“借钱”也是绝对不允许的。这个“借”字一旦开写,就没有回头路,必将陷入腐化堕落的泥潭。“借条腐败”不仅给广大党员干部以警醒,也督促制度和监督上的完善。只有封堵好寻租渠道,严查各种形式的权钱交易行为,才能让公权力始终沿着为群众所用、为公众服务的轨道运行。(鲁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