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17岁引有卖Y
新闻详请:11月初,杨某在看守所见到了女儿秀秀,秀秀说,她想上诉,想出来继续上学。杨某没有说话,秀秀接着说,“给我配一副眼镜吧,这里有学习班,我可以多看点书。”10月27日,湖南慈利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引有、强迫未成年人卖Y案进行宣判,秀秀因引有、介绍卖Y罪,强迫卖Y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包括秀秀,该案共有十余人被依法处理,大部分为未成年人,其中7人被刑事处罚。这7人中有5人在案发时不满十八周岁。秀秀今年17岁,是一名高中生,是案件的主犯之一。经公安机关认定,该案3名受害者中有2人未满14岁,1人刚满14岁。另外,该县国税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某,及该县消防大队原教导员李某2名公职人员涉案。目前,刘某已被撤销职务、开除党籍及公职,李某已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