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大竹县黄家乡政府获悉,备受关注的达州大竹女童娟娟(化名)遭养母虐待一事(成都商报曾作报道)有了新的进展。大竹县人民法院日前宣判,娟娟的养母、被告人杨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之后,大竹县人民法院在近期再次宣判,杨某和娟娟的抱养关系不合法,解除了两人的抱养关系。
今年5月,杨某以养女娟娟经常偷东西、不回家为由,在家中用竹条、镰刀等毒打娟娟,造成其全身多处受伤。经鉴定,娟娟的身ti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对娟娟造成身ti和心理伤害。
黄家乡街道办社区主任杨英介绍,在大竹县人民法院法庭宣判养母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后。在近期,杨英还参与了大竹县人民法院对娟娟和养母杨某的抚养关系的宣判,杨某和娟娟的抱养关系不合法,解除了两人的抱养关系。同时,因为娟娟尚没有找到其亲生父母,娟娟也表示不愿意和养父养母继续生活。大竹县民政部门已将娟娟送往大竹县儿童福利院生活,并返校读书。
大竹县儿童福利院院长周勇介绍,娟娟到儿童福利院居住的几个月时间,生活能够自理,吃住和小孩生活在一起,常常带着比她小的小孩洗衣服洗碗。另据了解,目前,已有一家人表示有意愿收养娟娟。
成都商报实习记者 张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