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葛象慧 赵云)派出所民警在查处辖区一家DU场时总是接二连三地扑空,原来是有“内鬼”通风报信。近日,经浙江省温岭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温岭市法院一审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陈杰有期徒刑一年,判处林鑫杰等6人十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陈杰原是温岭市泽国镇社会治安巡查中队的一名队员。2015年7月至11月,代某等人(另案处理)在泽国镇长虹路四合院、老菜场以及泽国老酒厂一带开设了一个掷骰子DU场。为逃避处罚,代某找到陈杰,希望通过他联系其他片区内的巡查队员帮忙“关照”DU场,并承诺每个月给每人一条中华香烟。
所谓“关照”,就是在巡查时给DU场通风报信,陈杰对此心知肚明,但他仍一口答应,并牵头联系了江煜挺、陈世均、林辉、鲍仁军、MAO寒冰、林鑫杰等其他队员,告知他们在出警时通过故意放慢车速、故意按喇叭等方式通知DU场望风人员。
不仅如此,陈杰、江煜挺、鲍仁军还多次在接到任务后,由陈杰出面,通过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将派出所抓DU信息泄露给代某。此外,陈杰还应代某要求为其查探举报人信息。为了让DU场开得更“放心”,代某还联系了其他组的巡查队员林鑫杰,以多方获取派出所的抓DU信息,从而逃避处罚。
作为感谢,代某向陈杰等人共送了15条硬包装中华香烟以及2400元现金。直到2015年11月,该DU场被警方查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杰等被告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协助公安民警查禁犯罪过程中与人结伙,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其行为已经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