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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还确定了咸宁市探索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五种基本模式:
一、家庭养育型,从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的目标出发,制定出台支持家庭养育的相关政策,鼓励支持家庭养育。
二、政府引导型,各地创造有利条件支持引导发展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托育服务,重点支持建设能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托育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
三、单位福利型,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等形式,为职工提供福利心托育服务。
四、社会创办型,利用出台的各项保障措施,梳理社会力量进入的堵点和难点,引导社会机构通过市场行为自建托幼机构。
五、托幼一体型,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挖掘潜力拓展服务,开设2-3岁婴幼儿托班,满足群众托育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