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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照蓝光时,婴儿双眼要用黑SE眼罩保护,以免损伤视网膜,可以连续照色,也可以间隔12小时进行。
2、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发热、腹泻和皮疹等副作用,但多不严重,可继续光疗,或在暂停光疗后会自行缓解。
3、光疗时应适当补充水分。
4、光疗过程中应密切监测胆红素水平变化,一般6-12小时监测一次。
5、如果血清结合胆红素>4mg/dl,并且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碱心磷酸酶增高时,光疗可使皮肤呈青铜SE即青铜症,此时应停止光疗,青铜症可自行消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