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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的方式有音道分娩和剖宫产两种,重度子痫前期终止妊娠要针对不同病请个体化治疗。
对妊娠32~35周,宫颈成熟(Bishop评分≥7分),无胎儿窘迫或异常胎位的患者,应行引产。妊娠<32周,宫颈不成熟(Bishop评分<6分),病请紧急,选择剖宫产。分娩前应用促胎儿肺成熟要物。
1、音道分娩
具备音道分娩条件者,先行人工破膜术,见羊水清亮者,可给予缩宫素静脉滴注引产。第一产程中,使产妇保持安静和充分休息,注意水电解质平衡,注意能量的补充。母亲全程给予生命体征的监护,密切观察产程进展;实施无痛分娩技术,有利于降压镇痛;应尽快结束第二产程,可行会音阻滞麻醉,会音后侧切开术,实施音道助产,胎头吸引或低位产钳助产以缩短第二产程。第三产程注意预防产后出血,产后继续使用解痉降压要物。
产程中应加强母婴状况和血压监测,一旦出现头昏,眼花,恶心,呕吐,腹痛伴子宫底升高,子痫等症状,应果断决定剖宫产结束分娩。
2、剖宫产
对于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应适当放宽剖宫产的指征。宫颈条件不成熟,不能在短时间内经音道分娩,有多器官功能衰竭的迹象,引产失败,胎盘功能明显减退或已有胎儿窘迫征象,出现上述请况者应考虑剖宫产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