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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证车辆需合法,按期审验并无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
2、对参与疫请防控、医疗救护、防疫物资、应急保障物资的车辆,在查验检测后优先通行;
3、对运送蔬菜、瓜果、肉禽蛋及保障企业生产、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车辆,需持有运输物资单位、市场监管部门、乡镇、社区的其中一种证明方可通行。需多次进出运输的,由企业相关负责人持运输车辆证件和货物收、发单位或所在乡镇(社区)等部门证明,到县交通运输局办理车辆通行证,凭证通行。
另外,通行证必须与驾驶人身份证同时使用,卡口在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并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