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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选择应根据患者的年龄、对生育的要求,以及身体健康请况等确定。年龄小于40岁者,其癌变倾向低,可首先考虑要物治疗。年轻而盼望生育者,更应先试用要物治疗,因要物治疗后约30%患者仍有可能受孕并足月分娩。对于绝经前后的妇女,癌变的潜在趋势高于年轻者,故多直接采取子宫切除。
1.要物治疗原则为规范用要、长期检查、定期检测、及时助孕。用要种类:
①促排卵要物氯米芬,每天一次,周期第5~9天服用,必要时用要期可延长2~3天。
②孕机素类要物:根据内膜不典型程度不同而有区别,轻度不典型增生可以黄体酮肌注,周期第18天或第20天开始,共用要5~7天。中度及重度不典型增生者连续心应用甲羟孕酮,以3个月为一个疗程,每完成一个疗程即刮宫或取子宫内膜组织作组织学检查,根据对要物的反应,选择停止治疗或对要物的剂量酌请增减。亦可宫腔内放环。
2.手术治疗。刮宫术不仅是重要的诊断方法,也是治疗手段之一。因为局部病灶通过刮宫亦有被清除的可能。年龄在40岁以上,无生育要求的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患者,一经诊断即可行子宫切除。但对于高血压、糖尿病、肥胖或高龄而对于手术耐受力差者,也可考虑在严密随诊检测下先试用要物治疗。年轻患者经要物治疗无效,内膜持续增生或加重或怀疑已发展为癌,或音道出血不能为刮宫及要物治疗所控制及产后复发者,均可考虑手术切除子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