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继佐简介
查继佐(1601年-1676年),初名继佑,初字三秀,更字友三,号伊璜,又号与斋,别号东山钓史、钓玉。浙江海宁人。
父查尔翰,家贫多病,崇祯六年(1633年)举人。明朝亡后,随鲁王监国绍兴,授兵部职方。在浙东地区亲自率军抗击清军。顺治三年(1646年)清军攻占绍兴,隐居海宁硖石东山万石窝,改号为左尹非人。顺治九年(1652年)于西湖觉觉堂讲学,旋至杭州铁冶岭之敬修堂讲学,从学者众,人称敬修先生。康熙元年(1661年),罹南浔庄廷鑨私刻《明史》案,列名参校,下狱论死,后获救。晚年喜写梅。著有《罪惟录》、《国寿录》、《鲁春秋》、《东山国语》、《班汉史沦》、《续西厢》等。
查继佐与明史案
查继佐被以为是《明史》一案首告者在史乘中多有纪录。
査继佐得知庄廷鑨慕其名而私自将其列入《明史》的参订名单后吓得心胆俱裂,为求自保,先向学道揭发揭发,但学道并未在乎此事。厥后,归安知县吴之荣再次揭发,此书终惹起清廷存眷,遂大兴笔墨狱,相干人等被捕杀殆尽。
查继佐门人沈起所撰《查东山师长教师年谱》纪录应属最为客观牢靠:“清顺治十八年,庄史案将发时,陆子丽京(圻,字景宣,钱塘人)告师长教师曰:‘南浔有庄鑨者(字子相,湖州人,贡生)作《明史纪略》,参阅姓氏首列东山(即查继佐),次范子文白(骧),次及某,共十八人。(日记作廿一人)作序者李霜回(令皙)也。’师长教师殊骇,所谓大警者定以此矣。拟牒当事,从词讼家称此书不工。师长教师曰:‘吾三人不工,此书是仇庄,非善。’因投牒督学,手着四六体,中一联:‘倘或犯于所忌,间有非所宜言。’并入范、陆名于牒,范、陆不知也。率此一联,生三家三百馀口。”
不外查继佐和吴之荣揭发的目标差别,査是为了自保撇清干系,吴则是为了以此献媚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