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车儿偷典韦的双铁戟时,为啥不直接把典韦刺死,那样岂不更省事?这问题是按照三国演义设计的,那就先看演义16回:绣乃移屯其军,分为四寨,刻期举事。因畏典韦勇猛,急切难近,乃与偏将胡车儿商议。那胡车儿能负五百斤,日行七百里,亦异人也。
胡车儿曰:“典韦之可畏者,双铁戟耳,来日可请来吃酒,使其尽醉而归。某乘机混入随来军士中,先盗其戟,此人不足畏也“!绣甚喜……至期,令贾诩请典韦到寨,殷勤劝酒,至晚醉归,胡车儿杂在众人队里,直入大寨……四下火起,草始着忙,急唤典韦,韦方醉卧,听得金鼓喊杀声,跳起身来,却寻不见双戟……。
这是胡车儿给张绣出的主意,贾诩又作了补充,堪称完美,事实证明很成功。曹草得意忘形,风流一时,折将亡子,得不尝失。典韦剽悍勇猛,是曹草贴身保镖,虽说贴身,但肯定不是同一个卧室,要不岂不影响曹草好事?只不过很近,曹草能随时呼叫罢了。
胡车儿只是杂在众人队里的,才混进了中军大寨,说明那时随同典韦等人回寨的是一批人,不是典韦一个,中军这地方你能混进去,但肯定不允许你过夜,当时可能以照顾典韦之名,兵器没有人注意,但一个生人,在这种地方事请作完,就应当离开。
如果再借口逗留,必然引起怀疑,况且,能随典韦前去喝酒的,一定是与典韦熟悉的,胡车儿混在一起,已经冒了很大风险,要是提前下手,那绝对影响总的大目标实现。如果按照提问说法,岂不是胡车儿还可以再进里面,把曹草也干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