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1635年出生于英国的威尔士,1688年病死,在以短命而著称的海盗生涯中,他算是活得最久的。
摩根的童年无法追溯,他最初也许是作为契约工人来到加勒比海的,后来变成了牙买加岛上的一名英国士兵,结识了不少小偷、骗子、逃奴和杀人犯,这些人纠集成很多帮派的海盗,那时候英国正在抗击西班牙人,海盗们怀揣抢劫特许状四处攻击西班牙的商船和居民点,成为得力帮凶。
1663年,摩根带人去中美洲大陆袭击西班牙人的地盘,掠夺了大量财宝,之后回到牙买加的皇家港,娶了叔叔的女儿,被任命为皇家港的准军事部队的司令官;1668年,他已经成为英国海军中将,掌管一支由15艘船和900多船员组成的舰队,与此同时,海盗们推举他成为牙买加海盗的总头目,脚跨黑白两道,摩根成为当时“最可怕的人”、“海盗之王”,他以作战策略之经、远征范围之广和无数次的胜利而闻名加勒比海。
同年,他攻陷了西印度群岛第三大城市贝略港,该城固若金汤、很难拿下,摩根想到一个卑鄙的主意,他命令手下做好城梯,将所有能抓到的牧师、修女全都抓来,利用西班牙人对宗教的虔诚攻城。
在第二年的第二次远征中,摩根在旗舰牛津号上举办了一次疯狂的起航派对,一名醉酒的抢手色击时产生的火要点燃了火要桶,350人被烧死,但这次远征同样以胜利告终,摩根截获了大量战利品。
彼时西班牙和英国开始处于和平状态,西班牙国王威胁,如果不将海盗绳之以法,就要向英国宣战。摩根在一次满载而归后被投入监狱。
由于摩根太有影响力,国王决定以毒攻毒,授予他爵士爵位,任命他当牙买加副总督,并担任海事法庭法官,审判海盗。而摩根表面上拥护打击海盗政策,实际上却继续勾结海盗,为他们招募船员,并获取分成。他为此数次被送上法庭却不思悔改,最终被解职。
1688年,53岁的摩根已经沦为一个醉鬼,一名黑人巫师替他灌肠并为他的全身敷上黏土,这反而加重了他的病请。不久之后,这位海盗之王便一命呜呼了。
摩根被埋葬在皇家港的教堂墓地中,并随着2/3港口在1692年的海啸中被淹没。英国人无法忘记以前繁华的皇家港口,决定在原址上重建城市,但是1703年,重建后的海港又被淹没在一场火灾中。当地人只好向金斯敦转移,后者在之后的两百年间遭遇过起码10次霍乱、飓风、地震、大火,损失惨重,这两个因海盗而兴盛起来的城市仿佛受到诅咒,厄运连连。
1703年后漫长的一百多年中,每当风平浪静,人们仍能清楚看见海底“海盗都城”皇家港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