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之变”在欧阳修《新五代史》载:
阿保机不得已,传其旗鼓,而谓诸部曰;“吾立九年,所得汉人多矣,吾衣自为一部以制汉城,可乎?”诸部许之。汉城在炭山东南滦河上,有盐铁之利,乃后魏滑盐县也。其地可植五谷,阿保机率汉人耕种,为制城郭邑屋厘市如幽州制度,汉人安之,不复思归。阿保机知众可用,用其妻述理策,使人告诸部大人曰:“我有盐池,诸部所食。然诸部知食盐之利,而不知盐有主人,可乎?当来告我。”诸部以为然,共以牛酒会盐池。阿保机伏兵其旁,酒酣伏罚,尽杀诸部大人,遂立,不复代。
可能因为此事不大光彩,《辽史》才没有记载。不过《辽史.食货志下》有云:盐筴之法,则自太祖以所得汉民数多,即八部中分古汉城别为一部治之。城在炭山南,有盐池之利,即后魏滑盐县也,八部皆取食之。盐池地点的记载相同,即滦河流域的“汉城”——即在今天河北省滦南县境内。
至于时间到没有写明。906年(唐天祐三年)十二月,痕德堇可汗卒,遗命推选阿保机为汗。阿保机有”吾立九年“之语,而且阿保机在916年(梁贞明二年)3月称帝建立契丹国,那么“盐池之变”应当在915年底到916年初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