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11月13日电 重庆市云阳县法院近日宣判一起多名刑满释放人员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对金海等21名被告人以开设DU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入侵住宅罪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6个月不等的刑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金海于2013年6月刑满释放后,先后纠集笼络20余名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在重庆奉节县境内以开设DU场或放高利贷谋取非法利益。在讨要高利贷本息过程中,该团伙成员采取暴力手段威胁、殴打、拘禁或以聚众造势、言语滋扰等软暴力手段B迫借款人或保证人还债,逐渐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其肆意连续作案,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开设DU场等违法犯罪行为,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金海等人的行为分别构成开设DU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罪名,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新质、量刑请节和社会危害程度,遂做出上述判决。(记者周闻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