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日前通过《黄山风景区旅游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针对游客在黄山风景区所辖区域内游览过程中的文明或不文明行为举止设立“红黑榜”。登“红榜”游客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免黄山风景区门票优待,期限为1-5年,核定期内次数不限。
据介绍,设立旅游行为“红榜”,主要是为了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并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能够登上“红榜”的主要包括以下文明行为:在游览过程中勇于制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景区见义勇为、救死扶伤以及主动协助和参与开展各类救助救援行动;主动协助和参与景区旅游管理、旅游秩序维护;主动制止他人损害景区动植物和古建筑资源;积极开展或参与文明旅游宣传、志愿服务,及时劝导和纠正不文明行为以及尊老爱幼、帮助他人等弘扬向上向善文明新风的行为。
而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景区管理规定以及公序良俗,严重扰乱旅游秩序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不文明旅游行为,同样设立“黑榜”。该管委会介绍,被认定列入“黑榜”的当事人及其信息,保存期限为1-5年,实行动态管理。信息保存期限内将作为“黄山风景区不受欢迎的人”在黄山风景区政务网站公布,并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期满撤销转为内部存档资料。
此外,因监护人存在重大过错导致被监护人发生严重旅游不文明行为的,将监护人纳入旅游行为“黑榜”。据了解,被列入“黑榜”的当事人对记录信息有申辩权利。申辩理由被采纳的,可依据当事人申辩的理由调整记录期限或取消记录。(记者 水金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