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 (通讯员 杨维斌 周潇 记者 罗双江)最近,南京孝陵卫派出所频频接到一老人报警,有时一天最多要报50个警,这是怎么了?原来,老人最近摔伤在家卧床不起,而因为和儿女关系不好,无人来照顾她,她报警就是为了求照顾。
5月4日,南京孝陵卫派出所接到63岁老太太陈乃乃报警,称自己在家中摔倒不能动弹,需要救助。民警赶到后发现,陈乃乃疑似骨折,于是将其送往医院救治。经医生诊断,陈乃乃肋骨骨折。“我有糖尿病,头晕,在客厅吃要的,结果倒水时没注意滑倒了。”陈乃乃告诉民警高庆胜事发经过,并要求联系其子女到医院。
没想到,民警联系上陈乃乃儿子后,他却诉起了苦,称母亲好DU成新,早年父母离异,与母亲一直往来不多。“她每月3000多工资都拿去DU,去年输了好多钱,我一年的工资都拿去替她还债了,不是不管,实在管不了。”陈乃乃儿子说。陈乃乃在民警协调下一直住在医院,但是无钱做手术。后在民警的多次沟通下,老人儿媳来医院处理,要求老太太承担10%的医要费,其它由他们承担。然而倔强的陈乃乃就是不同意,这件事就僵持了下去。6天后,老人自己打“120”回家了。
“从那之后,每天都接到老人的各种报警,最多一天能有50个,十天下来近百个报警,事无巨细。”高庆胜告诉记者,这样很占用警力资源,但是也不能不管,每次都尽量满足老人的各种要求。
老人受伤动弹不得,民警怎么进门呢?民警杜崇春说,“为了方便我们进去,她把钥匙直接就拴门口。”而且,老人每次报警都说得很严重,比如摔地上之类,但其实都是躺床上,她渴了、饿了、尿了……都报警。“老小老小,就跟小孩一样。”杜崇春无奈地说。
老人所住社区女民警张警官和社区主任于涛听说这个事请后,主动承担下了后续照顾老人的任务。多次为老人洗头、擦澡、换洗尿脏的衣服,经常从中午12点忙到晚上七八点才回家。“真是拿她当母亲照顾,身上的异味脏污都不嫌弃。”张警官说。
但是,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目前警方正在联系老人的子女,协调他们来担负起照顾老人的义务。“不管是《婚姻法》还是《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作为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就是违法。”张警官说,希望通过警方的努力,老人的子女能和母亲冰释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