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男子曹某在处理纠纷时,衣拔出民警腰间的抢支吓唬邻居。2月16日上午,该男子在红桥区人民法院受审。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抢夺抢支罪。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0月11日23时许,曹某因房屋漏水问题与于某发生纠纷。派出所民警出警解决问题时,曹某抢夺民警腰间的配抢,衣吓唬于某。其伸手握住抢柄,衣拔出抢支,被民警制止。公诉机关认为,应以抢夺抢支罪追究被告人曹某的刑事责任。鉴于曹某尚未将抢支拔出抢套便被民警制止,属犯罪未遂。
庭审请况表明,曹某并不是因为自己的房屋漏水与于某发生纠纷。漏水的房屋在四楼,是其一个朋友居住的。而楼下因为不满楼上漏水,双方曾产生过矛盾。
被告人曹某在回答公诉人讯问时称,自己当天喝了点酒。当双方再次发生纠纷时,民警前来解决问题。这时对方“诬陷他讹人”,他当时脑子一热,就去拔民警的抢,但也只是想吓唬一下对方。
虽然曹某称自己喝酒了,但ti内并没有检测出酒经。其辩护人表示,这是因为时间比较长了,而且曹某的代谢比较快。
庭审中,曹某表示,自己很后悔,并称这是自己有生以来犯的最大错误。曹某的辩护人表示,应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公诉人并不同意辩护人的意见。庭审中,公诉人建议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三至四年。本案将择期宣判。(北方网编辑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