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济南2月15日电 记者徐鹏 针对近日曝光的“济南章丘环卫工举报单位罚款遭环卫所辞退”一事,《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下午进行了追踪采访。济南市章丘区环卫管护中心称,已责令绣惠镇环卫所所长写出检查并通报批评,同时分管领导赴环卫工家中当面道歉,欢迎其回原岗工作。环卫工傅女士表示有意愿回到原岗继续工作。
据媒ti报道,今年61岁的傅女士从2016年6月开始,负责章丘区绣惠镇中央大街500米左右路段的保洁工作。元旦期间,她感冒后在村里的诊所输液,叫老伴儿替她工作了两个小时,结果被监督员发现后,扣罚了100元工资。随后,傅女士找章丘区绣惠镇环卫所领导,反映罚款过重问题。由于当时没有解决,傅女士就打了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希望能减免罚款。
傅女士今天下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一共打了四回热线,希望在拨打热线以后能减免罚款,但是没想到却接到了被辞退的通知。对此,绣惠镇环卫所刘姓所长此前接受媒ti采访时说,被辞退与傅女士拨打热线投诉有关系,“如果不辞退傅女士,以后其他环卫工不满意都会打举报电话,但是打了举报电话就要付出代价。”
章丘区环卫管护中心董姓负责人对涉事环卫所长的言行予以了承认。董姓负责人称,环卫管护中心已对环卫所长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了检查,同时分管领导前往环卫工家中当面道歉,鉴于傅女士年龄比较大不容易再找其他工作,所以欢迎她回到原岗位继续从事环卫保洁。
傅女士告诉记者,环卫管护中心领导确已当面道歉,她表示打算回到原岗位。
针对媒ti报道环卫工人没有劳动合同和社保一事,董姓负责人表示,他们和环卫工人签订了劳务协议,但是傅女士年龄已经超出50岁,按照法律规定确实无法缴纳五险一金,只是办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同时,记者还致电了章丘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对这一请况予以承认,表示如果想补交,也只能以个人名义补交老金保险,但是前提是2011年6月份以前有申请营业执照做买卖、在企事业单位工作、乡村教师和医生等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