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某小区的冯先生上个月在小区散步,哪知同小区李小姐养的一条泰迪宠物狗突然朝他扑来,一阵乱咬狂吼。“我出于自我保护,下意识地用力扯开它,并扔了出去。”冯先生说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当时受到惊吓用力过猛,宠物狗被扔在了小区的一块大石头上,受了重伤。匆忙赶来的李小姐看到自己爱狗受伤,心痛不已,一口认定冯先生要负责狗狗的治疗费用,并且还要求经神赔偿。“我才是被狗袭击的人,虽然没有咬出什么大问题,但手也被抓伤好多处,打了狂犬疫苗,怎么这还要我负责呢?”冯先生觉得这件事他不追责就算了,竟然还倒要赔偿,他想不通,打来热线咨询,自己究竟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冯先生所遇到的是在被饲养动物伤害的请形下实施紧急避险的责任承担问题。面临宠物狗无端的攻击,冯先生为避免自身伤害而对其采取防卫措施,属法律上的紧急避险行为。依我国法律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只要没超过必要的限度,就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本案中,冯先生将狗扯开并扔出去的行为,符合常人遇险自卫的本能反应,并未超过必要限度,故李小姐无权向冯先生索赔。
不仅如此,我国法律还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除非被害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故冯先生不仅不需要向李小姐承担赔偿责任,还可以要求李小姐承担他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华西社区报 记者 徐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