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还说,如果小学生是从第三方手中取得该车的使用权,那么从单车使用的授权角度来讲,无论是家长还是第三人,对于给予小学生驾驶单车便利的人,其完全应当预见把自行车交给一个不符合授权条件的使用者,一个不足12岁的未成年人,可能发生的法律后果及现实危害,对伤亡结果当然应基于其先行行为而承担相应责任。
从交通事故的肇事方来看,依据道交条例,在交通环境复杂的路口,机动车当然应该礼让非机动车先行。特别是该路口处于施工状态,多处隔板隔断不便于驾驶者观察路况的请况下,机动车的驾驶员更应当审慎对待该处路口的驾驶,而驾驶司机并未尽到应尽的义务,对事故损害结果应具有最直接的责任。
因为多种责任主ti的疏忽大意,那些看似无关紧要的小过失环环相扣,便酿成了惨剧。而对于路口施工的施工方而言,其在促进城市发展的同时,应保持施工道路的安全新及可便利通行新,对于施工路段,也应尽到提醒义务,张贴相应的警示标志提醒过往的车辆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