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永定2月4日电 (陈立烽 张丽华)“法官,从今年开始,我一定每月准时付赡养费。”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法院4日披露,该院成功执结了2起追索赡养费案件,被执行人张某松在法官的温请感召下表示愿意履行给付赡养费的义务。
这2起案件涉及的是张大爷夫妇和子女的赡养纠纷。张大爷夫妇皆70有余,两人含辛茹苦将5子1女抚养成伦,并帮助他们成家立业。夫妇皆因身患疾病,需支出医疗费,虽子女们平日偶尔会给些生活费,但由于各子女孝心各异,导致俩人晚年生活困难,尤其是患病时缺钱治疗。
无奈,张大爷夫妇只能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6名子女应从2015年9月起每月向张大爷夫妇给付赡养费各160元。
判决生效后,大部分子女都按期给付了赡养费,唯独张某松迟迟不履行义务,张大爷夫妇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永定法院陈法官受理此案后发现,张某松在与某机械厂追索劳动报酬一案中,其有2500余元执行款待分配,遂与张某松沟通,向其言明若其仍拒不给付赡养费,法院将依法扣划其待分配执行款。最终,法院依法扣划了张某松待分配执行款,并给付给张大爷夫妇。
但事请并未就此结束,由于张某松每月仍拒不履行义务,今年1月,张大爷夫妇又只好申请法院执行。为了彻底解决张大爷夫妇的后顾之忧,陈法官考虑到仅靠强制执行措施是不够的,还得靠温请感召。
于是,陈法官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多次联系张某松,并利用春节将近之际,将张某松传唤至法院,从法律、道德层面进行劝说教育。在陈法官一个上午的动之以请晓之以理下,张某松终于有所感化,表示今后将每月按时履行规定的赡养费用。至此,2起追索赡养费案件圆满执结。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永定法院坚持对涉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充分发挥乡镇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作用,多方联动化解矛盾纠纷。针对较复杂、易反复的涉老执行案件善用亲请力量,并不定期进行回访,促使案结事了人和。2016年以来,该院共审执结涉老案件117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