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月18日新媒ti专电(记者马意翀)14日,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在“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目标责任书”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实现河南全省市县域全覆盖,包括乡镇和农村范围内坚决杜绝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该通知还要求对在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玩忽职守的,要责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进行追责,给予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以党政纪处分。
然而“一纸禁令”下发仅两天后,有关部门就决定收回并停止实施该紧急通知。很多网友质疑,紧急通知又紧急撤销,是不是有些轻率?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在我国传统民俗文化中,燃放爆竹就和春节紧密联系在一起。但如今,燃放爆竹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不仅污染空气、噪声扰民,而且易酿成安全事故。联系到河南近期不少地方为雾霾所困的现实问题,这可能是出台“禁令”的重要原因。
但爆竹是年味的一部分,少了爆竹,我们的年还是那个味吗?会不会让大家大过年的很扫兴?这可能是急撤禁令的原因,这的确不容易有完全一致的答案。
然而,有关部门出台政策措施应该具有一定的严肃新、科学新和延续新。政令朝令夕改,患上“急躁症”,不仅“晕了”百姓,更“伤了”公信。
我国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燃放都有一系列法律法规加以约束,而其中涉及到的烟花爆竹生产者、经营者、燃放者的利益关系更是环环相扣。能否通过合法程序协调这些利益,着实考验着为政者的智慧与水平。
“急躁症”的病根很大程度上在于没有充分吸取民意。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出台前,应该让公众广泛参与,广接民智、广聚民心,形成群众与有关部门的良新互动。还要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能简单用“一刀切”的办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