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妇网 | 发型 | 着装 | 健康 | 情感 | 娱乐 | 厨艺 | 长发
当前位置:美妇网 > 娱乐 > 社会 >
最高法发文 明确何为“打介绍婚姻旗号拐卖妇女”(2)
更新时间:2016-12-30 12:07
资料图:2015年1月26日,“2011·6·8”特大跨国拐卖婴幼儿案二审宣判。 李敏军 摄

中新网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 马学玲)什么是刑法中的“偷盗婴幼儿”?如何区分正常婚姻介绍与打着介绍婚姻旗号拐卖妇女犯罪的界限?针对这些实践中认识不一、甚至存在争议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的一则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22日上午,最高法对外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ti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将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哄骗拐走婴幼儿按“偷盗婴幼儿”论处

上述司法解释第一条即明确: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有等手段使其TUO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视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偷盗婴幼儿”。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请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指出,不满一周岁的人为婴儿,一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的为幼儿。婴幼儿缺少应有的辨别是非和自我防护能力,刑法对偷盗婴幼儿出卖配置更重的法定刑,ti现了对婴幼儿的特殊保护。

上述负责人介绍,司法实践中,趁监护人、看护人不注意,将熟睡中的婴幼儿抱走,属于通常所理解的“偷盗婴幼儿”,但这种案件较少。更常见、多发的案件是,利用父母等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疏忽,以给付婴幼儿玩具、外出游玩等哄骗手段将婴幼儿拐走,这种行为可视为是针对监护人、看护人进行的“偷盗”。

“这类犯罪严重侵害儿童身心健康,造成许多家庭骨肉分离,社会危害更大,但对该种请形是否属于‘偷盗婴幼儿’,实践中存在争议。”

上述负责人指出,此次《解释》将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有等手段使其TUO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行为界定为“偷盗婴幼儿”,符合立法经神,有利于从严惩治拐卖儿童犯罪。

民警向小朋友发放反拐常识画册。陕西警方 供图
关键词:高法,发文,明确,何为,介绍,婚姻,旗号,拐卖,妇女,#p#
>>>
>>>
频道热点
社会
明星
热点
爆料
  • 专家揭秘本轮重污染天气三大关注焦点
  • 聂树斌案律师学者接力12年 律师致电法官不下百次
  • TA陪分手后的蔡依林陪过圣诞节!
  • 王俊凯弹唱《告白气球》表白粉丝
  • 年底一大波新机来袭 这几款销量被看好
  • 学特斯拉?乐视自动驾驶电动汽车将亮相CES
  • 知情人爆何洁赫子铭尚未离婚 在协商中
  • 游艇大玩春宫秀?富二代们的私生活原来是这样的
  • 网站地图 | 高级搜索 | 网站地图 | 用户登录 | 忘记密码
    管理员QQ:443728838 赣ICP备120060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