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多次讨债不成的出租车司机高某,将欠钱不还同为出租司机的谭扎死。今天上午,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北京一中院出庭受审。庭上,他称自己高度近视,被害人打掉自己的眼镜后,他为自保拿刀乱扎,不幸扎死被害人。
上午9时许,47岁的高某被法警带入法庭。他长得白白净净,戴着黑框眼镜显得一脸斯文。案发前,他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刚干了3个月。2003年,高某曾因抢劫罪被门头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今天,再次站上法庭面临审判的他,不再因为劫财,而是因为犯下了一条人命。
据公诉机关指控: 2016年6月17日2时许,被告人高某在门头沟区某小区外马路因索要欠款与被害人谭某(男,殁年42岁)发生争执并互殴,互殴过程中高某持随身携带的折叠水果刀刺扎被害人胸腹部,伤及心包壁及心脏,致被害人心包填塞死亡。
“他向我借钱,3万多元,计算上利息是3.8万元。”庭上,高某称,两人因常去小区棋牌室打牌,所以结识,谭某也是开出租车的。谭某向他借钱却没有写欠条,中间谭某虽还过钱,却仍未还清。
案发当天,两人又在棋牌室遇见。高某再次提起还钱的事,“我要钱,他说他没有,我俩就拌嘴了。”随后,两人与另一位女牌友离开棋牌室。一路上,两人又为还钱的事请争吵。“他要开车门,我就用手拦了他一下,他就把我眼镜打掉了。”高某回忆道,两人随后互殴起来,谭某比他力气大,就骑在他身上打他。后来,两人站起来,他于是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我没有眼镜什么都看不清楚,只能拿刀乱挥乱刺。”高某自称两只眼近视有600多度。
一旁的女牌友赶紧帮高某找回眼镜,见谭某倒地不起,口里喊着“受伤了,救我,”两人立即拨打120并报警,高某在现场等候,直至赶来的民警将其抓获。
当庭,被害人谭某的父母和女儿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高某提出民事赔偿246万余元。对此,高某表示“他欠我的钱可以不追究了,我也会继续赔偿。”
此案将择期宣判。
吴青瑜 文 李佳 摄 J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