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蔚 通讯员丁其刚 丁珮)男子与老婆因家务琐事发生纠纷,一气之下,砸坏楼下他人车辆泄愤。没想把自己“砸”进了牢房。昨天,因涉嫌毁坏财物犯罪,男子被东西湖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32岁的万某和妻儿居住在东西湖金银湖新城景汇小区。10月6日下午4点,万某因家务琐事与妻子发生口角,愤怒之下,手机也被意外摔坏,万某更加怒火中烧。恰巧这时,万某从窗户看到一辆黑SE三菱车停在楼下,占用了公用车位。一股无名之火让万某按捺不住,乘电梯来到一楼,拎起一个灭火器,砸向黑SE三菱车挡风玻璃及车身左右两侧,导致车辆挡风玻璃、引擎盖等部位的油漆严重受损。
事后,车主杨某将车辆送往修理厂修理,车辆损失达到7279元,于是报案。
东西湖公安分局金银湖派出所刑侦民警接警后,调取小区监控视频资料,确定砸车男子为居住在该小区的万某。昨天,万某被抓获归案。
后悔不已的万某表示自己只是太过冲动犯下错误,但按相关规定,万某仍被刑事拘留。警方介绍,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请节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请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