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1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务院今天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环保部表示,将尽快在全国范围建成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
所谓排污许可证,是指环保部门根据排污单位的申请,核发的准予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污染物的凭证,这也是国际通行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从80年代到现在,浙江、江苏、内蒙古、四川等25个省份先后不同程度地制定了本地排污许可证相关法规,截至目前,全国发出的排污许可证达到24万个。
但环保部大气司副司长汪建表示,受制于“缺乏有效的顶层设计和具ti的实施办法”,这项制度实施效果不佳。他指出,现在环境管理的核心已经是改善环境质量了,但是各地的排污许可证五花八门,难以实现统一公平。在内容上,主要是浓度和总量要求,别的污染控制的要求不多。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今后排污许可制度要实现“一证式”,生命周期的排污许可管理模式,企事业单位必须持证排污,按照所在地改善环境质量要求,企业多排放必须多担责。
汪建表示,《实施方案》就提出了,企业必须主动申领排污可证,承诺按证排污,开展自行监测,要定期公布排污许可执行请况,希望通过这样一个管理的链条,执法检查要核实企事业单位的排放数据。要把监管执法的内容、时间、结果,处罚决定记录在平台上。
下一步,环保部将尽快制定公布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并率先启动造纸、火电两个行业的排污许可确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