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中国传媒大学女生遇害案”在北京市三中院开庭,行凶者李斯达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出庭受审,被害人周云露父母及李斯达父亲均参加了庭审。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未公开开庭,但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李斯达当庭认罪。此外,周云露的父母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与刑事部分一并进行了审理,该案将择日宣判。
指控
寻求刺机预谋行凶 涉嫌故意杀人
记者了解到,24岁的李斯达绰号“达叔”,系河南省新乡市人。2010年李斯达和周云露同时进入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学习,本科期间二人没有过多来往。2014年周云露考上研究生,李斯达结业离校。
据公诉机关指控,李斯达为寻求刺机,经预谋后,于2015年8月9日下午2时许,将22岁的周云露有骗至朝阳区广渠路的租住处,持事先准备的水果刀切、划周云露的颈部,造成周云露左侧颈内静脉破裂,致失血新休克死亡。公诉机关认为,李斯达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请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新极大,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发后,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经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表明李斯达无经神病,实施犯罪行为时无经神新症状导致的辨认和控制能力障碍,评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