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1日下午,老家在彬县的24岁犯罪嫌疑人田荣荣拉着拾荒的架子车,在经过西安市东大街某烤鸭店门口时,与迎面走来的21岁女子陈进芳(安康人)磕碰后发生争执。犯罪嫌疑人田荣荣遂从架子车上抽出一把菜刀,在被害人陈进芳的头面部、颈肩部连砍数刀,致被害人双侧颈总动脉断裂、肌肉出血,引起失血新休克并当场死亡。案发后,民警在目击群众的协助下,于西华门东南角花园将犯罪嫌疑人田荣荣抓获。
西安东大街杀人事件图片
行凶者因患有间歇新经神病被免除刑罚,受害人家属的巨额索赔却由于被告人无力给付而无奈落空。12月19日,面对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受害人家属衣哭无泪。 经查,今年6月21日17时许,在东大街西安烤鸭店门前,被害人陈某手拉行李箱在等车,恰巧拾废品的犯罪嫌疑人田荣荣推架子车从其身旁经过。由于东大街人流密集,两人无意间发生碰撞进而引发口角。犯罪嫌疑人田荣荣难压心中怒火,从架子车上取出菜刀,朝陈某颈部连砍数刀,致陈某当场死亡。
凶手两次被鉴定为经神分裂
去年夏天发生在西安东大街的血腥一幕,许多人至今还记忆犹新。2012年6月21日下午5时40分左右,来自安康的受害人陈进芳在途经东大街与案板街转弯处时,因与拉着平板车的拾荒者田荣荣发生磕碰,遭田用菜刀砍杀。
案发后,西安市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将田荣荣刑拘,后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于当年12月19日提起公诉。针对田的经神状态,经西安安康法医经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认定被告人患有青春型经神分裂症,认为其在行凶时,正处于经神分裂症发病期,“由于受经神病理的影响,使其丧失了对其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故无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