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预警!下面消息信息量过大请吃瓜路放慢速度注意“吃相”。8日,张靓颖和冯轲被证实下月结婚,今天,张靓颖母亲张桂英女士就发布了一封致社会公众的公开信。手写信中张桂英指称冯轲曾经欺骗张靓颖当了“小三”,还吞了张靓颖和她在公司的股份,认为冯轲不是一个可以把女儿托付终身的男人,并反对这桩婚事。
对此冯轲也快速在微博作出了回应:对张母指出的霸占财产、私自进行股权变更、张靓颖过去“被小三”等问题进行回应,并附上律师见证书扫描本。对此,记者请来浩东律师事务所姚雪律师详细解读,从中挖出不少干货。律师首先对这个用以“公证”的律师见证书法律效应表示质疑,赶紧一起来看看原因!别家的家事咱管不了,但咱要保证以后自己少吃亏!
原来如此!律所不具备出具公证文件的资质,两名公证律师也资质成疑
针对冯轲在文中所写并附有“律师见证书”的婚前婚后财产公证问题:我已经于2015年11月25日,经过北京汉坤律师事务所公证,所有冯轲婚前婚后财产,均归属于张靓颖与冯轲共同所有,所以少城时代的股权变更与否,并不影响我和靓颖两人的财产归属。
姚雪律师进行了详细分析。他表示,首先,冯轲与张靓颖共同委托律师事务所所做内容并不应该称之为公证,正确的叫法应该为“律师见证”。律师事务所并不具备出具公证文件的相关资质,我国能够出具公证文件的仅为公证处,且公证过程应由公证员协助完成,律师并不参与其中。
接着,律师经查证给出了更重要的干货:关于冯轲提供的见证书,为其做见证的两位律师为:刘冬、周颖。经查询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确有前述两位律师,但周颖律师的执业状态为:未登记。其执业证号也与冯轲所提供文件存在出入,依据北京市司法局显示的信息,周颖律师的执业证号应为:W0120062115677,而非见证书中所载的14403200911389938。《律师见证业务操作指引》中明确规定:从事见证工作的律师必须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并持有律师执业证。据此,此份见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存在疑问。
而关于见证文件中有关冯轲与张靓颖共同达成的《财产协议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姚雪律师认为,如该协议书系冯轲与张靓颖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则该协议书成立并生效。双方达成的该协议对于双方婚后财产的范围做出了比较明确的表示。这一判断与此前一名网友留言中的说法有些不谋而合,“公证书结合股权变更的意思明显就是无论你和张靓颖结婚与否,将来和谁结婚,她将终身为你打工呀,她赚的钱你永远占60%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