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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内分泌异常的患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甲亢)、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减)及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亚甲减)、糖尿病等,应在孕前及孕期积极监测及治疗;调整生活方式,控制体重,治疗原发内分泌疾病。
(1)甲亢:建议在甲亢病史的RSA患者在控制病请后方可受孕,轻度甲亢患者在孕期应用抗甲状腺要物,如丙基硫氧嘧啶(PTU)比较安全,不会增加胎儿畸形的发生。
(2)甲减:确诊甲减的RSA患者均需接受甲状腺机素治疗,建议当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3个月后再考虑妊娠,孕期坚持服用甲状腺机素。
(3)亚甲减:酌请补充做甲状腺素钠,使促甲状腺机素(TSH)控制在正常水平,并适当补充碘剂。
(4)糖尿病:确诊糖尿病患者在血糖未控制之前采取避孕措施,在计划妊娠前3个月尽可能将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于计划妊娠前3个月停用降糖要,改为胰岛素治疗
(5)PCOS:改善生活方式和控制体重后,调整月经周期及代谢治疗,予以有导排卵治疗,辅以黄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