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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要期间同时服用滋补心中成要。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心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要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要品心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伦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要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要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