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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请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关于做好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鄂防指交发[2020]1号)经神,符合规定的从事医疗救援、应急抢险、水电油气等保障城市运行的部门职工需返程复工的:
需由现居住地卫生防疫部门或社区(村)出具人员监测无异常请况证明,向现居住地县(市、区)防控指挥部(地址附后)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开具通行证明。
除以上3类人员外,其他人员暂不能通行。
因公务需要等特殊请况需返汉的人员,须持所属单位或社区(村)要求返回的证明(注明出行人员身份、人数、车牌号、去向和事由等请况,盖公章),向所在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返回(荆州中心城区滞留县市的人员,需返回的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