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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2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
完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各地对运价调整机制进行听证,达到启动条件时应及时实施运价调整并向社会公告;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主动公开定价、加价机制,公布运价结构、计价加价规则,保持加价标准合理且相对稳定。
此外,在健全特殊旅客权益保障方面,《意见》指出,明确符合条件的儿童乘坐客运班车享受免费乘车或者客票半价优待。
在儿童身高标准基础上,增加以年龄为依据的儿童票、免票划分标准。明确了证明儿童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类型。
《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