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在中国历朝历代都有存在,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相关详细介绍。
自古以来,有钱有势的地方,就少不了贪,这也让每朝每代,甚至是现代社会,也把治理贪污受贿当成一项非常重要的政治任务。历代皇帝在做政绩的时候,也是先从贪污入手,毕竟贪污不除,其他方面就得不到保障。
要说治理贪污力度最大的,可能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
朱元璋小时候家里很穷,为了补贴生计,就去给地主家放牛。虽然家里经常饥一顿饱一顿,但好歹父母双亲还在,即使会饿,日子也倒也能凑合过下去。
只可惜命运从来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人,1343年,朱元璋的家乡发生旱灾,次年又发生了蝗灾和瘟疫,不到半个月的时间,朱元璋的父母哥哥全都被饿死。当时朝廷不是无作为,而是拨下来的救济款和粮食大部分都被贪官收入囊中,很多百姓都挨不住,离开了人世。
朱元璋去求地主家,让他们借点钱让自己安葬父母大哥,可惜地主无请,让朱元璋连块给父母下葬的墓地都找不到。从那里以后,朱元璋就痛恨上了贪官。
后来朱元璋当了皇帝,制定了严酷的法律对付贪官,在位三十一年的时间,杀掉了15万贪官,还发明了剥皮萱草、铲头会、枭令、称竿等酷刑。虽然刑法严厉,满朝文武天天战战兢兢,但是却并没有止住贪官贪腐的步伐。因为明朝公务员的薪水实在是太低了,有时候还常常发不下工资,如果不贪点,日子实在是没法过了。因此朱元璋严刑治贪的效果并不好,最后大明王朝还是亡于贪腐。
相比于朱元璋,清朝的雍正皇帝治贪手段就高明的多,他深刻的认识到了一个问题:要想从源头上治理贪腐问题,只靠杀人是行不通的,必须堵住制度上的漏洞。所以他实行了三项政策,最终使清王朝的国库由三百万两变成了五千万两,为乾隆盛世的开启奠定了基础。
那么这三项措施是什么呢?第一项就是火耗归公,火耗指的是地方官在收取钱粮的时候,会以押运过程中的耗损为由,多征钱粮,而多征的这一部分自然就进了自己的腰包,雍正七年,雍正皇帝开始推行火耗归公,将所有附加税全部取消,推行法定税,并制定了养廉银制度,这样一来,不仅减轻了百姓的负担,而且还增加了官员的福利,基本工资高了,官员自然不会在那仨瓜俩枣上动歪心思了。
第二项措施是推行钦差大臣巡查制度,一旦发现地方官有贪腐问题,朝廷就会派人以钦差大臣的身份巡查,而且同去查访的还有一堆候补官员,这样以来,钦差大臣想靠查贪官立功,而这些候补官员又想靠查贪官来补缺,所以必定是尽心尽力,谁也不会为贪官打圆场,所以治贪效果非常好。
第三项措施就是实行连坐制度,很多贪官为了转移财产,宁可自杀,也不愿认罪,认为死无对证,朝廷没法定他们的罪,但是这一招在雍正皇帝这行不通,一旦贪污罪名坐实,雍正皇帝就会将其家族所有人员全部管控起来。
父亲死了,儿子继续还,儿子死了,孙子继续还,总之不把赃款B出来,雍正誓不罢休,而且一旦家族中出了贪官,以后子孙科举做官都要受到牵连和影响,在这些措施的打击下,清朝雍正年间,社会风气和官场风气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成为了封建社会治贪的成功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