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如何稳定人口的你知道吗?不知道没关系,趣历史小编告诉你。
历朝历代,人口问题都是重中之重,而在人口问题之中,吃又成为了重中之重。
为此,在古时,有一些朝代都会想尽办法来确保人口的稳定新。
宋朝便是如此,在宋朝时期,地方的官员考核,“以生齿增减,为殿最之首”,也就是说,朝廷将当地人口的增长最为最重要的官员靠考核项目之一。
为此,在宋朝时期,为了保证人口的稳定新,大多所采取的措施则是以补助的方式。
“胎养政策”
“禁贫民不举子 ,有不能育者 ,给钱养之 。”
这是南宋时期,宋高宗颁布的一条“胎养政策”
绍兴八年,也就是距今882年前,宋高宗下令,全国范围内,禁止贫困人民不养孩子,如果说,家里面比较贫苦,没有能力去抚养孩子的,朝廷掏钱来抚养孩子。
给多少钱呢?
根据记载,每户人家可以补助4贯钱,这笔钱来自于“免役宽剩钱”,是由当地政府所掏出的钱。
也正是因为如此,虽说补助的钱并不是很多,但是对于一些当地政府来说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为此,有一些当地政府建议,将货币补贴改为粮食补贴,每户每胎给米一斛。
并且扩大了补助的范围。
起初的时候,想要获得这笔补助,必须是乡村五等户以下,城市第七等户以下。
“州县乡村五等、坊郭七等以下贫乏之家,生男女不能养赡者,每人支免役宽剩钱四千。
在当时,南宋朝廷按照居民财产的多少划分等级,乡村村户共有五等,城郭户共有十等。
而五等乡村户是财产三四十贯以下的农村人们,而城市七等户则是家中只有十几贯钱的人们。
而在这次改革后,当地的政府将补贴的范围由乡村五等户扩大到乡村第三等户。
并且,除了给钱以外,对妻子有身孕的农民还免除了一年的差役。
后来,在一些地方,还出现了“举子仓”、“举子钱库”,类似现在的公益基金会,来帮助地方政府进行补贴。
这些“公益基金会”的资金,大部分来源都源于民间富人的捐献,以及一些没官田产的租息。
而它们的补助标准大部分是贫困产妇每产一胎,给米一石。
在公元1169年的时候,宋孝宗重新制定规定,
谓,应福建路有贫乏之家生子者,许经所属具陈,委自长官验实,每生一子,给常平米一硕、钱一贯助其养育。余路州军依此施行。
也就是说,朝廷不但会给补助粮食,同时也会给补助钱。
虽说这些补助的并不是很多,但是有总比没有好。
总结
总的来说,在宋朝时期,社会福利这一块还是有很多的。比如说“广惠仓”来作为赈济灾民备用,“安济坊”作为免费医院,由僧人管理,政府主导。
此外,还有一些福利机构类似现在的“养老院”、“孤儿院”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