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知道宗法制吗,接下来趣历史小编为您讲解。
老是有人说:商代没有宗法制,周代才有宗法制。其实这种一口咬定的极肯定式判断真的不好。
关于宗法制这个问题应该也不是那么简单的“是”或“否”,“有”或“没有”。任何事请的发展总有一个过程,有一个顺序,是渐进的。那绝不可能商代一点宗法制的影子没有,到了周代“咔”一下就开启了宗法制,并开始全面应用这种制度。何况商代是生产力先进、文化先进的大邑商,周当时只是蕞尔小邦。周代商之后是学习了商代的文化和制度,在商代的基础上发展。
商代有商代的宗法制,周代有周代的宗法制,二者各有不同,但不能说商代就一定没有宗法制,周代才开始有宗法制。商代的周祭会特祭先王,这个“先王”是属于后来王的直系亲属,同时在祭先王的时候也祭“先妣”,这个“先妣”就是“先王”的配偶。应该说商代在向着一夫一妻迈进了。如果没有商代的婚姻进程,到周代怎么可能有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继承制就是建立在一夫一妻的基础上。
商代的传承制度,从兄终弟及到父死子继。随着一夫一妻制渐渐形成,嫡长子的优越地位慢慢显现出来。甲骨卜辞里有“大宗”、“小宗”和“大示”、“小示”。“宗”是宗庙,“示”是受祭的神主。“大宗”和“小宗”都是祖庙,“大宗”祭“大示”、“小宗”祭“小示”。直系的先公先王神主都是“大示”,在“大宗”受到合祭。旁系的先公先王是“小示”,在“小宗”受到合祭。商的祭祀不看是不是嫡长子,没有儿子继统的都是“小示”。
周的宗法制严格区分嫡庶长幼,以嫡长子继承为核心。先看是不是嫡,从嫡出里再立嫡长。如果长子是庶子,就不立长,一定立嫡。长没用,贤也没用,一定要立嫡。周代的宗法体系很庞大很复杂,但是有严格的顺序。“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大宗的嫡长子继位,其他儿子出为别支,另立一宗,而每个儿子又成了他那一宗的始祖。这些宗也按嫡长子继承制,自己又是这一支的大宗,然后又分化出许多的小宗。所以周代的宗法制就像一棵树一样,不断分杈。
就好像周天子是天下最大的大宗,嫡长子继王位,余子出为诸侯成为小宗,但同时又是诸侯国的大宗。诸侯之位也由嫡长继承,余子出为卿大夫,成为诸侯的小宗,同时又是卿大夫这一支的大宗。卿大夫仍然由嫡长子继承为大宗,余子又分化出小宗。周代的宗法制就是这么层层推进的。
周代的大宗、宗子,地位非常尊贵,高于其他的嫡子和庶子这些小宗。继承始祖的才是大宗,只有大宗的宗子有祭祀权,其余小宗全都没有祭始祖的权力。如果小宗想祭始祖,也只能请大宗宗子来主祭,自己陪祭。
周代的宗庙还要分“昭穆”。“自始祖以后,父曰昭,子曰穆”。比如说《左传》里说“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王”就是周太王古公亶父。“大伯”就是太伯,和虞仲一起逃到吴越去了。说太伯和虞仲是太王之昭,意思就是说他们太王的儿子。“晋,武之穆也。”“武”是指周武王。“晋”是指首位晋侯燮父。说晋是武之穆,就是说晋侯燮是周武王的孙子。商代所有的先王都立庙,存而不毁。周代天子也只存七庙:太祖和三昭三穆。亲尽则庙毁。